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轮证常问

若挂股份於以下日期停牌或并无收市价(例如於有关日期因发出八号台风信号或挂股份暂停买卖),将如何厘定牛熊证的到期时结算价?

(a) 仅於原定估值日停牌或并无收市价 – 在此情况下,原定估值日後的交易日的收市价将用作为到期时结算价

(b) 於原定估值日及紧随原定估值日後 3 个交易日各日均停牌或无收市价 – 在此情况下,原定估值日後第 4 个交易日的收市价将用作为到期时结算价。

(c) 於原定估值日及紧随原定估值日後 4 个交易日各日均停牌或无收市价 – 在此情况下,到期时结算价价乃按发行人根据条款及细则的真诚估计厘定。该厘定将参考现行市况按个别基准作出。

上文中的停牌是指挂股份在收市前半小时内中断交易。

另可参阅《如何计算牛熊证的到期时结算价?》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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