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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證常問

何謂「5分鐘的最短持盤時間」?

當流通量提供者回應閣下的報價要求時,其必須於應閣下要求在AMS/3交易系統公佈報價後持續保持該報價(實際上指流通量提供者必須繼續向投資者提出要約進行交易)至少5分鐘。這表示閣下可以於該5分鐘內接納該報價(即同意按該準則進行交易)(假設該報價並無失效(見下文))。

然而,謹請留意,流通量提供者或需於該5分鐘內因應現行市況及掛鈎資產的價格變動而調整買入及賣出價。倘出現上述情況,流通量提供者將「更新其報價」,即會於AMS/3交易系統公佈一個經調整的報價。

更重要的是,倘若另一名投資者在該5分鐘持盤時間以流通量提供者的報價進行交易,該報價將失效,如閣下有意進行交易,必須重新提出報價要求。
 

以上數據為15分鐘前的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