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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證常問

若發行人違約,我可否取回我的投資?

倘發行人於到期時應支付現金結算金額,但發行人未能履行其付款責任,則閣下可以無抵押債權人身份向發行人提出申索,而若產品附有擔保,亦可向擔保人提出申索。

現時於聯交所上市的權證或牛熊證概無抵押品。此表示並無任何特定抵押或資產支持發行人或擔保人的責任。倘若發行人或其擔保人(如有)無力償債或違約,則閣下未必可收回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(如有)。

謹請注意,根據權證或牛熊證的條款,其亦可能於到期時變得全無價值。即使發行人並無違約,閣下仍有可能損失閣下於權證或牛熊證的全部投資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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